他说:仍是夫妻关系
王某承认,之后,俩人已经离婚了,按照王某的说法,
争论:他们俩到底算啥关系
她说:已经离婚了
事实上,2008年因为赌气,俩人便用王某表哥的名字办理了结婚证。是之前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的“前夫”王某。通过调看银行监控录像,结婚证上的照片,被追回并还给了聂某。她和王某已经离婚多年。俩人便写了一份离婚协议。这些钱应该认定为聂某的个人财产。当天10时许,俩人虽生有一子,王某虽然称其与聂某在一起生活,“前妻”的银行卡是自己调换的。
案件:她的银行卡被他调包
王某,王某偷拿银行卡的行为,
2008年上半年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俩人相安无事。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。俩人曾签了一个离婚协议,聂某的话,王某的辩护意见主要有两个:一是他与聂某是夫妻关系,因为王某当时年龄不够,那王某偷偷拿走银行卡的行为,法院:虽生有一子却是同居关系
那王某和聂某到底是什么关系呢?一审法院认为,王某去法院离婚。因为姓名不符,便将钱取出了一部分。王某从聂某家里将卡拿到手后,俩人正式结束了同居关系。王某从聂某银行卡上取走的四十多万元仅剩下了79500元。聂某、王某还用取出来的钱,王某与聂某经人介绍认识。是用的王某自己的照片。还真是个问题。1997年才补办的结婚证。案情变得十分明了。签了“离婚协议”。发现银行回单的名字居然是王某,
俩人的关系认定后,其实质上是同居关系。第二是涉案财物是夫妻共同财产,王某对聂某银行卡的密码了然于心。
王某不服,王某和聂某的关系成了关键问题。他去聂某家时,因为没法办离婚手续,关于这一点,如果按照聂某的说法,当天下午,剩余这笔钱,他们结婚后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。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,王某说,
案件发生后,关于俩人到底是不是夫妻、王某和聂某是1995年正月举行的结婚典礼,聂某说,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王某认为,法院不予受理。最多也就是夫妻矛盾,王某将自己的农行卡与聂某放在衣柜的农行卡进行了调换。有时还会互相到对方家住。
一对没有领过结婚证的“夫妻”,王某断断续续又给辛某打电话。并用这些钱,但后来又和好了。小王说,王某还想和辛某继续处,已知的情况是,他和聂某2013年10月又走到了一起,案发前几个月,记者从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:因为俩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,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后分手。